人事教育监察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负责全局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津贴补贴、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人事编制信息化建设;
三、负责全局巡视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收宣传工作;
四、负责全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的评选表彰工作;
负责局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及考核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五、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工作;
七、受理对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八、办理局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