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管理分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完成年初区局下达的税费收入任务。
二、负责3户重点税源户税费管理,全区土地出让涉及的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管理,增量房交易涉及的契税管理。
三、负责分局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指标数据的填报。
四、负责税费催报催缴。
五、减免税等各类台账登记。
六、减免税调查、审批、上报。
七、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八、年所得十二万元以上纳税人管理工作。
九、税费收入测算、分析、上报。
十、负责分局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的落实、监督。
十一、按程序办理各类涉税事项。
十二、按时报送考勤、信息等工作。
十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