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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管理分局

发布日期:2015-09-15 浏览次数: 字号:[ ]

矿区管理分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完成年初区局下达的税费收入任务。

  二、负责3户重点税源户税费管理,全区土地出让涉及的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管理,增量房交易涉及的契税管理。

  三、负责分局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指标数据的填报。

  四、负责税费催报催缴。

  五、减免税等各类台账登记。

  六、减免税调查、审批、上报。

  七、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八、年所得十二万元以上纳税人管理工作。

  九、税费收入测算、分析、上报。

  十、负责分局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的落实、监督。

  十一、按程序办理各类涉税事项。

  十二、按时报送考勤、信息等工作。

  十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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