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
2、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手里纳税申请并审核报表及有关的资料;
3、对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发票管理进行一般性的检查;
4、管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以及发票的领购、检查和缴销;
5、办理税款征收、解缴手续,并按规定课征滞纳金和罚款;
6、为保证税款征收,按规定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7、监督税款的征收入库和税款退库。税收票证的使用管理;
8、负责按属地化对纳税人加强户籍管理,开展户籍巡查、税源调查、涉税信息采集、税收、税政统计、税务咨询、征管档案等日常基础征管工作;
9、税务事项受理与审批;
10、负责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对纳税人税收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11、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税、费任务;
12、负责税务文书的送达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执法类别
税收执法管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