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局“营改增”工作安排,近期,高新区地税局对50户“营改增”重点税源企业统一开展了纳税自查工作,共计查补收入356.58万元,其中:自查税款334.20万元,加收滞纳金22.38万元,自查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精心选户,重点企业全面覆盖。本次纳税自查的企业是该局管辖的最后一批“营改增”重点税源企业,行业涉及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其他服务业,包含了50户在辖区地税收入排名200名以前的重点税源企业。
二是加强部署,企业自查稳步推进。自查前,该局召开了纳税自查企业集体约谈会,对自查工作的要求、时间期限、纳税辅导、后续处理等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将整个自查工作分为企业自查、数据审核、重点抽查三个阶段,在企业对2013年至2015年缴纳税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纳税人报送的自查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特别是对数据分析审核存在疑点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整个活动的安排部署,确保自查工作安排有序、落实到位。
三是优化服务,政策辅导及时跟进。自查中,为保证纳税自查企业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合法合规开展自查工作,该局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对纳税人在自查中提出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解答,确保各项税收政策理解到位,适用正确。
四是及时反馈,涉税风险防控到位。自查后,该局对纳税人报送来的各种纳税自查资料进行详细的数据审核,针对数据存在逻辑错误、申报数据与账面资料有出入的企业,及时约谈会计人员了解情况,核对数据,排除疑问。针对征管不到位的问题,以《加强税收征管建议书》的形式向征管单位予以了反馈,促进征管部门加强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兰州高新区地税局 何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