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税费申报、审核申报资料,开具各类完税(社会保险费、基金)凭证、税收完税证明的开具(文书类)。
二、负责代开发票及其他零散税收征收、印花税票销售。
三、负责发票的发售、缴销。
四、负责税收票证的保管和使用。
五、负责《外出经营管理许可证明》的开具和缴销。
六、申报期结束后次日对逾期未申报纳税人电话催报催缴。
七、申报期结束后对逾期未申报纳税人电话催报催缴情况向各管理分局反馈。
八、负责简易行政处罚
九、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