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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对就业供给的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2016-08-29 浏览次数: 字号:[ ]

    敏感热词“就业”一直是民生关注焦点,而近年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更加剧了就业的严峻形势。全球经济的萧条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业的发展,出口业通常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业的萧条必然带来大批失业人员,伴随而来的还有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题。税收政策承担着宏观经济调控的重任,在供给侧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主动跟踪了解经济下行中企业的需求,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政策建议,对我国就业问题的解决有很大作用,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重要措施。

  我国现行促进充分就业的财税政策

  (一)针对劳动力供给的财税政策

  在劳动供给总量方面,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生育,近年来虽然并没有征收计划生育调节税,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允许托儿补助费和独生子女费税前扣除,并且对超出计划生育的家庭处以罚金,近年来惩罚力度有加大的趋势。

  在劳动力素质方面,我国加大对各种教育的财政投入。义务教育方面,新义务教育法规定通过财政投入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提高教师待遇,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展开;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方面,近年来我国提出了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国家财政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的建设;同时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针对劳动力需求的财税政策

  1.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财税政策。我国进行国企改革之后,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便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为此,2002年颁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业工作的通知》。在2002-2006年间,财政部、国税总局、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下发了一系列补充通知,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也有关于促进再就业的内容,形成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措施体系。包括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的税费优惠,对招收失业人员企业的税收优惠及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另外,提高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

  2.促进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我国坚持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要方向,鼓励发展社区服务、餐饮、商贸流通、旅游等行业,重点是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对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以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特定服务型企业实行财税优惠;国家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国家继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地方政府也要相应安排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

  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中央预算应当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捐赠;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各类依法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享受贷款贴息政策;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中小企业收费和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

  对我国现行促进充分就业财税政策的评价

(一)财政对就业投入不够且结构不合理

  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投入仍然不足,尤其是地方财政对就业的投入过少。目前,财政对城镇失业人员资金投入的重点仍然在低保和失业保障方面,就业专项资金还未建立,也没有专门的就业培训资金;对低保和失业保障的投入只能在短期内保障就业困难群体的生活,对他们就业帮助有限

  (二)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优惠范围过窄

  我国促进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多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如对于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给予税收优惠;职业培训方面也更倾向于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对于城镇新增劳动力还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注较少,具体措施缺失。

  (三)直接优惠措施多而间接优惠措施少    

  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以税率和税额式优惠的直接优惠为主,分散且临时性强,对于税收扣除、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更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就业的间接优惠使用不多。对于财税政策促进就业的措施也多为直接扩大就业需求,如针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直接税收优惠等,对于间接扩大就业需求,如以产业政策为导向运用财税政策发展第三产业、中小企业等能够长期吸纳劳动力的企业则不够重视。

  我国促进充分就业的财税政策完善建议

  (一)我国促进充分就业的财税政策改革思路

   1.扩大财政就业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就业有重要作用。据测算,财政支出每增长1%,可使劳动力就业量增长5.5%。扩大财政就业支出,增加对就业的扶持力度是实现充分就业的必然选择。同时,还要注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对就业的支持力度。如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增加对就业困难群体的财政补贴,增加对教育培训的财政扶持力度等。

  2.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事权和财权的统一。我国就业存在区域性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应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目前我国转移支付主要是税收返还,占转移支付总额比重的1/3以上,而且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是按照来源地规则设计的,不利于地区间经济差距的减小,横向转移支付制度还未建立。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规范的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人口规模和构成、人均GDP和人均财政收入等因素为评估基准建立转移支付体系,并尽快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3.发挥税收就业导向作用,优化劳动需求结构。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增长并不必然带来就业的增长。税收更应该注重发挥就业导向作用,并且配套整个国家的产业政策,优化劳动需求结构。应该注意的是,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应该以产业政策为导向,避免出现科技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过量发展,日后造成新的就业问题的情况出现。同时实施资金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并重的策略。

  4.降低整体宏观税负,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就业的源泉,促进就业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促进经济增长。说明我国经济增长与税收之间有负相关关系,因此降低宏观税负是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我国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也朝着这个方向进行。

  (二)我国促进充分就业的财税政策具体建议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并降低劳动参与率。我国应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并充分利用财政预算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改进人大预算审批监督,规范预算编制;增加预算工作的透明度等,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安全网”和“稳定器”的功能,降低劳动参与率。

  2.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且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财政政策方面加大义务教育阶段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教育水平,在义乌教育阶段侧重劳动技能的培训,加大职业教育力度,使大部分的劳动力人员走入社会就有一技之长,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应该加大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加他们的劳动技能。

  3.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调动普通劳动者的积极性。决定生产供给的主要有四要素,即劳动力、自然资源、生产技术和资本。四要素中,自然资源是先天决定的要素,后天无法更改。资本可以短期推动生产供给,但持续扩张会带来通货膨胀等负面影响,所以长期来看不宜一味采取扩大投资的方式刺激生产供给。因此,激励技术创新和劳动力水平提升是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运用的主要手段。推动创新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眼”。以创新带动产品结构的升级,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是解决供需不对接的重要方面。税收对于激励创新和劳动力供给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对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实施定向减税,可以最大限度激励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让利于民,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等调动普通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人才利用率。

   

                                                        (市地税局涉外分局  兰州高新区地税局  杨琴秀   徐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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