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落实《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甘肃省建制镇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公告》(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税收政策,使纳税人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调整后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时入库。皋兰县地税局北龙口分局积极宣传税收政策。
一是自接到公告后,组织税收管理人员借助短信服务平台,以短信的方式,将公告内容及时通知纳税人,让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范围,以便纳税人分析自身生产经营地址是否在调整范围之内,更好地做好房产、土地信息采集及申报工作;二是对在本次新调整范围内的纳税人,已在金三系统内有登记房土信息的,分局着重采取上门方式进行纳税辅导,确保纳税人熟悉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申报信息;三是对辖区内临时受让土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方式逐个通知,让纳税人提前知晓政策变化;对部分无法联系的纳税人,及时沟通联系皋兰县国土局,获取相关人的联系方式,逐个进行通知,确保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纳税人全面掌握税收政策。(文:辛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