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和《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等有关规定,经与省国税局联合对参评纳税户的复评、补评,现将八月份动态调整后的A级纳税人名单汇总公布(详见附件)。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以最新月份公布的调整结果为准。
附件:甘肃省8月份国地税联合A级纳税人名单9-1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11日